《华北落叶松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十四

2024-01-10  |  来源:互联网 119浏览
百检网 - 一个综合性的检测检验认证平台,为你提供各方面的检测服务以及知识科普服务。百检网只做真实检测,更多相关行业检测知识欢迎咨询。

㈥ 按初植密度确定

一般人工林材积生长量*高峰出现以前,胸径连年生长量已开始下降,落叶松人工林初植密度在6600——8800株/ha之间的,这段时间约在9至15年之间进行首次间伐。

㈦ 按培养林分的目的确定

**次间伐所得木材的利用率很低,应结合经济收益综合考虑。在小径材、薪炭材能够充分利用的地区,起始年限尽量早些,否则可适当推迟,以求间伐的经济收益能抵消施工成本。但必须注意,林分幼龄期的生长正处于旺盛期,间伐过晚,林分过密,对以后的材积生长影响很大。因此,确定间伐起始年限时即要考虑当前利益,又必须考虑长远利益。

㈧ 按林分其他条件确定

其他条件,在易发生病虫害、风害和雪灾的地区,应及早进行间伐。以加速直径生长和根系发育,增强抵抗力。为专门培育建筑用杆,电杆等通直干材时,为防止林木多节和尖削度过大,可推迟间伐。

二、间伐的间隔期(或称重复期)

抚育间伐的间隔期,是指相邻两次间伐所隔的年数。间隔期的长短主要决定于林分郁闭度增长的快慢。当林分间伐后,经过一定年限,林分郁闭度重新增大,使林木生长量又开始下降时,即应再次间伐。

林分生长的速度对间隔期长短影响很大,喜光和速生树种的林分比耐荫和慢生树种的林分的间隔期要短;林分立地条件好的比立地条件差的间隔期要短;林分年龄小的比林龄大的间隔期要短。如丹麦的间伐间隔期是用10除以林龄,二十年生林分的间隔期为2年,三十年生的林分为3年,依此类推。也有用树高增长速度确定间隔期的,树高每长2~3米时即进行一次间伐。孟滦林管局经多年生产实践总结,透光伐间伐期定为4~6年;疏伐间隔期定为5~7年;生长伐间隔期定为10~12年。随着林龄的增长,林木株数相应的减少,而且生长速度减慢,间隔期也就逐渐延长。

间隔期与间伐强度有密切的关系。强度大间隔期就长;强度小,间隔期就短。据日本资料介绍,落叶松的弱度(伐去全部被压木)疏伐间隔期为2年;中度(伐去全部被压木及部分中等木)疏伐期为5年;强度(伐去全部被压木,部分中等木及少量优势木)疏伐间隔期为8年。

因此,可以用以下公式,确定间隔期。

V(采伐蓄积)

N(间隔年数)= ————————

Z(材积连年生长量)

在抚育间伐强度一节已列有参考数表,可供确定间隔期年数的参考。

间隔期还和经济条件有关。一般来说,在交通方便,木材和烧柴缺乏的地区,适用强度小,间隔期短的原则;而在交通不便,劳力缺乏和间伐后产品不能充分利用的地区,则可采用强度大,间隔期长的做法。但要注意,虽然“量多次少”比之“量少次多”可以得到费工少,收益大的好处。但它会造成林分总材积的减少(株数骤减,生长空间未能充分利用),尤其在未能间伐的林分,由于密度过大,林木生长纤细,强度稍大,易造成风倒、雪压、病虫危害等。风口地区,这种危害更为严重。因此,从培育林木和总的经济收益着眼,间伐应是开始早、强度小、间隔期短为宜。

三、间伐结束期

间伐结束期一般要在采伐前的一个龄级进行,如落叶松人工林采伐龄为51年,那么*后一次间伐时间只能确定在四十年左右进行。这次间伐的目地是加大直径生长的总量。在集约经营中,还可结合施肥,以取得更好收益。

四、采伐木的选择

林木分级是选择采伐木的依据。定性间伐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即使是定量间伐,也要本着“几砍几留”的原则选定间伐木。

间伐中确定采伐木是一项比较重要的技术环节,在生产实践中,孟滦林管局根据40年的经验,确定采伐木多采用“几留几不留”和“几砍几不砍”的作法。例如:“三砍三留”(即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砍小留大)和“四看”(即看树冠、保证郁闭度合适;看树干,保证保留木干形园满、通直;看四周,保证株行距合理;看树种,保留目的树种)等作业方法和林业谚语,对确定合理密度和郁闭度以及选择间伐木,进行了形象化概括。

间伐方法中所提到的按林木分级进行选木以及隔行隔株选木,都是采伐木的选定方法,总的要求都要符合“三砍三留”,主要的原则是“留优去劣”。

稀、密的分布,在人工林中虽按一定的株行距栽植,但目前的技术水平还无法保证百分之百的成活,因而同样存在着稀密不均现象。为了充分利用林地的营养空间,防止出现林中空地,在林木稀疏的地方就应该尽量少砍或不砍。而在密的地方,即使是目的树种或生长健壮、干形良好的,也应择其次者,适当砍去。

选定采伐木是否得当,它决定着林分的发展方向和生长速度。在间伐技术中它又决定着间伐强度,因而对整个抚育间伐的质量和效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只有正确选定采伐木,才能保证达到抚育间伐的目的。这里要强调指出,必须防止单纯取材的观点,片面考虑出材量,砍大留小,砍优留劣,使抚育后林分中生长落后的林木比重增加,不但推迟了整个林分的成熟时间,而且会使很有发展前途的速生丰产林林分变为低质林,造成了抚育间伐适得其反的效果。

目前国内外抚育间伐的情况,由于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同,在林分内选择采伐木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重视保留木的单株生长,即在稀植中已将每株林木予以定向,或在密植中预先有意识均匀地选出*后采伐的“培育木”,即终伐木(开始用油漆标志或其它明显标志)一直保留至主伐。在每次间伐时,都注意为这些培育木的树冠创造良好的生长空间,其余的保留木仅作一般照顾。另外一种方法是把重点放在整个林分的生长上,即在每次间伐时,普遍地为所保留木创造生长空间,仅在轮伐期更换之前选出*后采伐的培育木(终伐木)。采用哪种方法,由经营目的而定,前种作法的优点是每次间伐有碍终伐木生长的林木,这样可节省劳力,加强对终伐木的培养。如整枝、施肥等,可缩短培育期;后一种方法,每次间伐要全面考虑,需要由熟练的人员掌握,因而可获得更多的产量,比较适宜密植、分化剧烈的林分。

在密植林内,每次间伐前,砍伐木要挂号选木,*好全面踏查林分因子,注意以下6个因素:林分结构(树高、直径)状况;树冠和直径的关系;林木个体间竞争的关系;全林自然稀疏的进程期及个体发育的前途;直立腐朽及隐蔽腐朽和卫生状况;在林木分级中所属级别;利用外部形态结合判断个体的生活力及发育阶段(对混合林格外重要)。

采伐木的选择与抚育间伐的种类、方法和强度有关。或者是从属于间伐的种类和方法。在定量间伐中,可以直径作选木的既定标准,即使如此,也可以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五、抚育间伐强度

抚育采伐强度是指砍伐多少林木,保留多少林木,也就是通过采伐将林分稀疏到何种适宜程度。它直接影响抚育间伐效果,是抚育间伐的关键问题,也是在抚育间伐技术讨论*多的一个问题。

表示控制间伐强度的目标有三种:

(1)以单位面积上的间伐株数(n)占伐前总株数(N)百分比表示表示采伐强度(Pn):

 

Pn=n/N×****

如《河北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试行)》规定:透光伐株数强度15~50%,每公顷保留株数2400~3600株,郁闭度不低于0.6~0.7;疏伐株数强度15~50%,每公顷保留株数不低于750株,郁闭度不低于0.6;生长代株数强度15%~35%,每公顷保留株数不低于750株。

(2)以间伐蓄积或断面积( )占伐前林分蓄积或断面积(V)的百分率表示( )。

Pu(g) =u(g)/V(g)×****

用Pv和Pg作指标求得的强度很近似,可以用作一种表示方法,用Pn作指标,可以表明营养面积的变化,但不能表示或控制选伐木的大小,因此增加一个指标,即以采伐木的平均直径(d2)与伐前林分的平均直径(d1)之比,用下式3个指标砍伐断面积(g)的百分率,在生产上更有意义。

3个指标的关系,如下式:

Pg=d2·Pn(d=d2/d1)

如d=0.6,以株数计算的间伐强度为15%,则以断面积计算的强度为:

Pg=0.62×15%=5.4%

(3)以郁闭度表示或控制强度为指标:

一般透光伐时,**次间伐后的林分,郁闭度*好不低于0.7;第二次间伐后的郁闭度*好不低于0.6。一次间伐中,郁闭度不降低0.2以上。

目前采用的强度计算指标为第(1),第(2)种,在次生林区,*好用第(2)种计算方法。合理的计算间伐强度应达到以下要求:维护林分健康稳定生长,不会因林分稀疏而造成杂草滋生以及受风危害而遭受损失;可以给保留下来的树干通直和优良木创造*适宜的生长条件;每次采伐量比较大,但*终又不减少木材的总量。因此,为了维护林分*大产量,每次间伐量不应大于砍伐间隔期内的林分总生产量。

假如:测定某林分每公顷年平均生长量(既每公顷总材积除以林龄所得的商)为8立方米,间隔期定为5年,则*大间伐量不应超过40立方米。在实际生产中,还应酌情使间伐量低于生长量,如表5-1,即是按年平均生长量的70%来确定间伐量的。

㈠ 间伐强度的确定

抚育间伐强度用材积表示,通常分为以下4种:

弱度——伐去原蓄积量的15%以下;

中度——伐去原蓄积量的16~25%;

强度——伐去原蓄积量的26~35%;

*强度——伐去原蓄积量的35%以上。

抚育间伐强度的确定,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树种特性、立地条件、林分特点、林分密度、生长发育阶段、前一次间伐强度和间隔期,同时要综合考虑经营目的、产品销路、经济价值、交通运输、劳力来源等经济因素。比较理想的办法应该是:按照一定的经营目的,通过不同间伐强度的试验研究,制定出在一定立地条件下,各林龄阶段单位面积上应保留的*适株数。目前确定间伐强度的方法很多,分属于定性间伐和定量间伐两大类,择要介绍如下:

表5-1 年平均生长量70%的间伐表

年平均生长量

(米3/ha)

间伐量(米3/ha)

采伐间隔年数

3

4

5

6

7

8

9

10

2

4.2

5.6

7.0

8.4

9.8

11.2

12.6

14.0

4

8.4

11.2

14.0

16.8

19.6

22.4

25.2

28.0

6

12.6

16.8

21.0

25.2

2904

33.6

37.8

42.0

8

16.8

22.4

28.0

33.6

39.2

44.8

5.04

56.0

10

21.0

28.0

35.0

42.0

49.0

56.0

63.0

70.0

12

25.2

33.6

42.0

50.4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