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收费公路成“黑洞”

2024-09-05  |  来源:互联网 45浏览

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唯税收与死亡不可避免。不过在中国,除了各式名目的税之外,还有许多用途不明、去向成迷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避无可避,比如土地出让金、民航发展基金、住宅维修资金、公交卡押金、城市停车费、彩票和公益基金等,但其中历史*悠久、坊间和媒体争议*多的,恐怕要属公路收费。

自去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晒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的亏损账单之后,关于公路收费为何“既暴利又亏损”的诘问持续发酵,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未来的修订方向,更需要我们以警醒的心态反思这些年公路收费存在的种种乱象和现行模式的不合理性,防止其蜕变成一个永难填满的资金“黑洞”。

收费公路“喊亏” 醉翁之意不在酒?

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总支出为4313亿元,亏损额达661亿元。在总支出中,还本付息支出3147亿元,相当于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

近几年,要求公路收费资金去向透明化和到期公路停止收费的呼声一直不断,而自上世纪90年代收费公路兴起至今,这还是交通部首次向全社会公开收费公路的里程规模、建设投资、债务余额以及收支情况。

然而,将交通部此次“晒账单”的行为理解成为了响应我国法制化社会建设,而突然提高觉悟做出的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举动,可能过于简单了。因为就在2013年,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的部分内容提到,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以及由于改建扩容增加投资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或调整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如今正是许多收费公路年限到期的高峰,交通部亮出“亏损”底牌,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难逃为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延长公路收费年限造势的嫌疑。一旦延长年限的法律口子被撕开,那么以后的公路收费制度必将继续向行业既得利益方倾斜。

而交通部公布的信息过于笼统也是其初衷难测的另一大疑点。一方面,公路收费是众所周知的暴利行业,目前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整体营业毛利率为51.82%,营业净利率为31.6%,整体净利润增长率则达到了20.59%,其中,营业毛利率*高的重庆路桥和吉林高速分别达到89.65%和74.78%,比声名在外的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吸金能力还要强,这样的行业也会巨亏,让人难以信服。而且从逻辑上分析,如果公路建起之后持续亏损难以盈利,那么地方政府又哪里来的底气去乐此不疲地上马新项目?

另一方面,收费公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比例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2010~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从60.62%上涨到了86.2%。截至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4308亿元,这一数字是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的近10倍。而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还有盈余,从2011年开始至今,就不断亏损,且越亏越多。交通部对此的解释是,公路收费标准长期不变,而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养护费用却逐年上升。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路收费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比如去年5月份广西就提高了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去年10月吉林高速也提高了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其涨幅超过28%。其次,这些年我国汽车市场爆发式增长,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车辆通行费总额自然也水涨船高。交通部要以这个解释服人,应该拿出更为详细的数据,比如每条收费公路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公众不要对着一本“糊涂账”雾里看花。 暗箱操作不断 “统贷统还”难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