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共享租车 新事物应用新办法

2024-09-05  |  来源:互联网 27浏览

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有新生事物,新生事物都在饱受争议中成长。就拿共享租车来说,它既有传统汽车租赁的影子,又涉及私家车主,实实在在地玩了一把跨界,正因为如此,共享租车饱受争议。面对这样的新生事物,我们应该用新办法对待,帮助它健康成长。

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无缺,肯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位哲人告诉我们,有事物存在就有问题存在,解决问题的本身就是事物的发展,没有了问题,事物也就停止了前进。只要得民心,只要符合趋势,只要顺天意,这个新事物早晚会成功!

汽车共享能够满足人们个性化需求,驾驶者可以体验驾驶不同车辆带来的快乐;把人们的出行方式从固定成本转化为可变成本,节省费用;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轻拥堵和停车位压力。这些特点利国利民,可以说得民心、顺天意,在欧美已经成为趋势,在国内也应该能够成为趋势,关键是我们应该用新办法对待新生事物。

违章和理赔是共享租车目前面临的两大难题,要解决这两个问题,不妨参考欧美成熟经验。以德国为例,德国有多种多样的汽车共享经营模式,保险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共享车辆也适用于普通私人轿车保险。车辆保险除基本的交强险外,还有部分及全部车损险以及救援险,但是并没有特别针对驾驶人无事故驾驶的优惠。与中国有所不同,德国由汽车驾驶人而不是汽车所有人承担责任,这个责任认定方法简化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在共享租赁的汽车里都安装了通讯设备,简化了驾驶人员的确定。同时,共享车辆与私人汽车适用相同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如由于驾驶员不当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赔付的额度会根据事故的轻重相应减少。酒后驾驶、吸毒或蓄意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此外,德国有私人保险公司向汽车共享公司提供特殊的车辆保险。因此,我国在管理共享租车方面,可以在借鉴欧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拿出解决办法。

拿出解决办法,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还是要看我们是否有新办法对待新生事物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