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24-08-26  |  来源:互联网 46浏览

未来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质量安全水平将明显提升。记者日前在交通运输部官网上了解到,交通运输部上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运营权指标适当放宽。

《意见》提出以下具体措施,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加强规划**。该《意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技术路线、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并按照“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的原则,提出充换电设施总量和布局需求。要积*配合有关部门,将必要的充换电设施纳入城市电力发展规划和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

完善实施方案。《意见》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编制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合理确定车型和运力规模。鼓励集约化程度高、管理制度完善、运营规范的交通运输企业投资使用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换电设施。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特点、本地实际和运营需求,优化运营调度和设施布局,提高新能源汽车的运营效率。

严格新能源汽车技术选型。《意见》还要求,结合本地城市交通通行和公交线网、出租汽车车型结构、城市物流配送通行管理状况,科学选择新能源汽车车型。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推动完善充换电设施。《意见》提出,积*争取城市人民政府支持,在旧城改造和新城规划建设时,结合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和邮政快递车辆的实际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配套建设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出租汽车运营站、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和服务区、快递物流园区时,要根据需求配建快速充换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城市公交停车场、保养场、维修厂、出租汽车停车场时,要考虑配建“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充电设施。对现有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场站,符合配建条件的,结合实际需求,加快建设完善充换电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